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特殊收入,用成本还是该收入冲减研发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03
普通

  【问题】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时冲减研发费,是用该收入的成本还是该收入冲减研发费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应用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材料或产品取得的收入冲减研发费。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