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下月超过10万能否享受免征附加税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17
普通

  【问题】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合计未超过20万下月能否享受免征附加税优惠?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是按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不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企业是按季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果与下下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30万元则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与下下月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元则不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