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子女两人不是独生子女,但是其中一人去世了,是否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扣除?
【答案】
根据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对于赡养老人的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有子女两人其中一人去世了,只有一个子女了,但是不属于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生子女的情况.
因此,剩下的一个子女不能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200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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