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当年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03
普通

  【问题】

  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当年才能享受吗?

  【答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而不是等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当年才能允许每年按4800元(每月400元)扣除,但是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