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县里面有自有住房,但是在市区工作,是否能够扣除租房的专项附加?
【答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如果您的住房所在的县属于工作所在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则不能再享受租房的专项附加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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