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建筑企业,有一般计税的项目,也有简易计税的项目,现在租赁的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一部分?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因此,贵公司可以全额抵扣,不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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