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产材料搭建活动板房,开具16%的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10-24
普通
【问题】
供应商用自产的材料为我司搭建活动板房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是16%是否可以抵扣?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供应商用自产的材料为您公司搭建活动板房,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但是供应商如果未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即16%),因此,如果供应商全部给您公司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的,其进项税额您公司可以全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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