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18年购买的个人的普通住宅,取得免征增值税的普通发票,以后销售能适用简易计税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的规定:(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企业取得免征增值税的普通发票,虽然没有进行进项税额扣除,再销售时仍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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