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从农户那里购买毛猪,然后送到屠宰场,是否可以按照财税[2012]75号文件,享受增值税免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您公司从农户那里购买活猪购销业务,符合财税[2012]75号规定,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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