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购置土地使用权自建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分两期抵扣进项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所以企业购置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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