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分两次转让股权给同一客户,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缴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6-01
普通

  【问题】

  2016年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30%的股权,已完成股权变更手续,2017年又协商将剩余的70%股权再转让给该客户,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缴纳?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企业转让30%的股权,2016年底已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应于2016年底缴纳企业所得税;2017年又协商将剩余的70%股权再转让给该客户,企业所得税应在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