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公司先支付一部分款项给供应商,然后供应商给我们发货,过阵子再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票,那么针对类似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
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贵公司支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货时先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
收到发票时,先冲销之前的暂估,再按确定的金额入账:
借:库存商品(暂估)(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同时: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然后冲销之前的预付款项目:
借:应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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