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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