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在施工地的所建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答案】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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