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部分自用,部分对外出租,能否全部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1-13
普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厂房自用部分应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对外出租部分应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