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是否缴纳滞纳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1-03
普通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