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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需要进行评估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2-02
普通
问: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需要进行评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需要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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