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户籍的人长期在国外居住,是否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1-13
普通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因此,有中国户籍的人即使长期在国外居住也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