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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费、过路费取得公司名称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18
普通
我公司是河北的企业,无偿使用员工车辆,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取得公司名称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23年2月14日河北省税务局的答复。

问题内容:

公司业务用车不足,私车公用,员工与公司已签订租车合同,并代开车辆租金发票,车辆的保养费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综上,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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