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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汇算清缴时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是否从研发费中扣除2023年的废料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29
普通

企业2022年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废料,在2023年出售该废料,在2023年汇算清缴时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是否从研发费中扣除2023年的废料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在2023年出售2022年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废料,其废料收入应冲减2023年度研发费用,因此,在2023年汇算清缴时计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不应从2022年研发费用中扣除该废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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