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但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23
普通

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但A公司不在土地所在地,实际由当地的子公司B负责管理土地,是否可以让子公司B缴纳土地使用税?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的规定:“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所以,A公司不在土地所在地,可以由B公司纳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