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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不得不知税

2018-04-28 14:32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经济转型时期的重要国家战略。在双创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创业热潮随之兴起。但是,不少创业者在创业之初都会遇到这样一个困惑: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更合适更有利于未来发展?税收是关系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因素。不同的创业组织形式,税收负担是否有所不同呢?这个税收真相不得不知!

不同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

个人创业首当其冲一个问题: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也会导致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不同,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

一、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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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个人创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可以登记为工商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税,生产经营所得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及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每月3500元)后的余额;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行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八人以上。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税所得额,再适用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税。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包括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几个人一起创业可以选择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一人创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多人一起创业可以设立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取得利润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

如何筹划选择创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如何选择组织形式才能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呢?

我们举个简单案例,假设张三准备创业了,预计一年税前所得能有10万元,应该选择什么组织形式呢?

方案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0-3500×12)×20%-3750=7850元

税后收益=100000-7850=92150元

如果假设张三以同样出资额投资合伙企业,分配给张三税前所得同样10万元,张三税收收益同样如上计算。

方案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00×25%=25000元

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张三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0-25000)×20%=15000元

税收收益=100000-25000-15000=60000元

方案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三以同样出资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假设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给张三股利10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000×20%=50000元

税后收益=100000-50000=50000元

可见,张三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经营税后收益最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次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税后收益最小。

因为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涉及双重征税问题。

需要注意一个问题: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纳税义务人的实际税率,如果张三税前所得增加到20万元,其实际税率为[(200000-42000)×35%-14750]/200000=20.275%,大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此时税后收益就会小于有限责任公司。

还要考量哪些税收因素?

创业者在选择组织形式总,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

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虽然面临双重征税问题,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享受更多企业所得税优惠,在某些地区或行业会享有其他经营实体不能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股东的投资收益综合计算下来未必一定会少于前三者。因此不能仅看名义税率上的差别,在进行具体税收筹划操作时,必须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然后从总额上考虑实际税收负担差异。这就需要创业者做好前瞻分析测算了。

| 作者: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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