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月面授:建筑施工企业新收入准则应用及税会差异案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29
普通
【主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陕西服务中心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30日(周五)
【培训地点】西安市
【相关费用】非会员1980/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购买>>
会员免费 加入会员>>
温馨提示:索要课程大纲及详细安排请与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陕西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9-89652843 传真:029-83151527
【受益对象】适合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总监、合同管理、财务经理、税务经理
【课程背景】
众所周知,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原收入准则进行修订,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被废止。
对于非上市的施工企业而言,在财税风险管控方面,必须对新收入准则精准把握,对其应用落到实处,做好新旧收入准则的衔接。从新准则通篇来看,“合同”两字出现了165次,可见:合同对新收入准则的重要意义。
本次课程以收入准则为纲,切入合同的签订,会计科目的设置及会计核算,新收入准则下相应的税会差异等内容,从而更全面地更前瞻性地把握新准则带来的系列变化,做好风险应对及管控。
【课程目标】
1.精准把握收入准则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签订、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中的实际运用;
2.深刻理解新旧收入准则衔接,将风险有效化解;
3.结合案例,讲解建筑业主要项目税会差异,学会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