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侦查局:遗产税到底该不该征
中国官方正在研究遗产税征收草案,今年将全面开征遗产税的消息频出。其实,遗产税并非新鲜事,在民国时代就曾全面开征过。而在世界范围内,对于遗产税可能产生弊端的讨论很多,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降低了遗产税率或者取消了这一税种。
1. 民国时遗产税已在中国开征
1912年北洋政府便提出要征收遗产税,此后又多次论证并提出了征收草案。但由于北洋政府时期军阀割据,兵祸连结,最终遗产税未能实现。
1927年,国民政府提出开征遗产税的问题。但当局考虑到继承法、户籍法与财产登记法等相关法律尚未公布,困难重重,决定暂缓执行。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财力捉襟见肘,再次抛出遗产税议题,1938年拟定《遗产税暂行条例》,后陆续公布配套措施,并于194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抗战胜利后,战时财政转为正常财政。1946年,遗产税完成立法程序。当年4月16日,《遗产税法》公布,即日起施行。
但1949年民国覆灭,遗产税征收中止。
1950年新中国政务院通过《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要开征的14个税种,其中就包括遗产税。但限于条件,一直未实质开征。
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但在随后的国家远景规划并未正式提及。
2010年《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上报了国务院,2013年修改版上报,消息称国务院研究开征遗产税。
2. 新版遗产税草案中存在多出不合理之处
A. 中国《草案》对配偶等顺序继承人受遗赠的征税程度,远比很多发达国家苛刻
中国《草案》中应征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日本是被继承人将去世前三年内作出的赠与当作遗产总值的一部分。
中国《草案》每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在内)只能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而英国、,英国、美国且对给予有本国国籍的配偶间遗赠免征遗产税。卢森堡对有共有子女的配偶所继承的遗产免征税。
B. 中国《草案》缺乏他国征遗产税时的“重复课税宽免制”
被继承人遗下的生前收入与衍生收入实际上在发生财富获得行为时已完成纳税手续,在继承发生时,如对遗产再课征遗产税,不无“同一笔钱课两次税”的重复课税之嫌。
新加坡在废除遗产税前与卢森堡等国的遗产税制都有“被征过各种所得税款的财产从计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的“重复课税宽免”制度。但中国《草案》并没有这种规定,只第十七条“境外财产已被他国征遗产税者豁免”稍涉及。
民营小企业主的经营性财产理应豁免遗产税,但《草案》中却无一语及此
C 民营小企业主的经营性财产理应豁免遗产税,但《草案》中却无一语及此
民营经济的创业者和小企业主拥有的财产大多是以经营性为主。按照国际惯例,在征收遗产税时,对这类财产应该给予扣除或者给予一定的照顾。
例如2007年德国税制的进一步改革方案中,考虑到中小企业经营与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免除了个人在继承家族事业时应交纳的相关遗产税。但中国《草案》中却无一语及此。
D 国际惯例是遗产税最高级距税率低于个人所得税的,中国《草案》则反之
遗产税是所得税之辅助税。大部分文明国家的遗产(继承)税税率皆小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换言之,国际惯例是遗产税最高级距税率低于个人所得税最高级距税率。
而中国《草案》最高级距税率是50%,高于个人所得税最高级距税率45%.
3. 征收遗产税是否合理存在诸多争论
A 超级富豪的避税技巧和轻易程度远高于普通的有钱人。如转移资金到避税天堂,又比如转移资金到境外子女名下。最终承担遗产税的主力成为中产阶级。
B 遗产税刺激人们在生命周期中尽可能的消费掉所有财富,而不是积累用于资产投资。
C 1992年经济学家亨利。亚伦等人的实证研究征明当时美国遗产税的征收成本约是遗产税缴税额的两倍。得不偿失。
D. 研究发现,开征遗产税或遗产税税率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的财富会流向,不开征或遗产税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正因如此,从2001—2013年间,美国的遗产税基本税率从55%降到了35%,同时免征额由67.5万美元上升到了525万美元。
日本2003整合遗产和赠与税。将遗产税的9档税率减为6 档,并将最高税率从70%降为50%.
而中国香港地区在2006年取消了遗产税,新加坡也在2008年取消了这一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