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课堂】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新政解读及应对策略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特有且特别重要的税种:第一,它的税率高,正确的核算和筹划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税收收益、减轻税收负担;第二,其核算时间跨度较长、难度较高,稍有失误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收风险;第三,新政之下,企业需要报送的资料增多,填写难度可想而知。有鉴于此,正保会计网校特邀知名税务专家讲授“土地增值税清算新规程”培训课程。
“营改增”实行之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程增加了营改增后收入及扣除项目等相关规定。
针对本次新政出台给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带来的影响,正保会计网校邀请财税专家郭英杰老师对新政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结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情况,给出完美的解决方案,通过现场讲授和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手把手教会纳税人填写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为企业带来更多税收效益。
1. 新清算规程的制定依据、清算主体、适用范围、流程及申报表变化;
2. 税务机关对对应办理和可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的管理流程,包括对办理时限、手续、票据检查比例的要求,以及后续管理(变成重点检查案源的情况);
3. 税务机关对清算审核期间和清算后再转让该项目房地产如何计税;
4. 开发保障房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如何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以及取得批复手续后,应提供的报备资料种类;
5. 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及其他方法在房地产项目清算过程中的新适用范围;
6. 税前扣除项目金额、票据、支出利息及代收费用的条件;
7. 对开发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扣除范围的规定;
8. 房地产企业采取自营方式自行施工时建安成本的扣除标准;
9. 对质保金、装修成本税前列支的规定;
10. 对四项成本按照核定方法扣除的前提条件;
11.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项目的清算主体;
12. 分期开发项目、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或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时成本分配适用方法的规定;
13. 确认项目竣工所设定的条件;
14. 实测面积的调整对收入的影响;
15. 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内容,及税收优惠政策;
16. 清算鉴证报告出具内容和格式的重大变化;
17. 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时的方法、要求,包括清算时收款未开发票的情况;
18. 对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范围的界定;
19. 公共配套设施所涵盖的范围,以及“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或者无偿移交政府、有偿转让、预提滞后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转为自用或出租时的相关规定。
(1)迅速知悉政策变化,掌握土地增值税核算新规程;
(2)快速解决业务难题,包括清算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手续的填报;
(3)大大节省企业在土地增值税业务上的成本,规避涉税风险,带来更多税收收益,同时提升自身价值。
郭英杰,北京中烨泽瑞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CCTV-证券频道每天5分钟财税主讲人。
长期从事多行业的财税审计、咨询、筹划工作,协助各地税务系统进行审计稽查调研,为企业建立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同时为企业量身定制内训、纳税咨询方案;在协助北京市国税系统营改增调研期间,曾编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务操作指南》;在《中国注册税务师》等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数篇。
本次课程专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量身打造。
面授课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层正保11教室(暂定)。
地铁线路: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A出站口;
公交线路:21、运通103 、304、323快、331、375、386、392、438、478、484、490、498、562、604、606、609、617、626、632、641、653、658、671、689、693、944;
公交站点:学知桥北站向西100米,学知桥南站向北300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站向南500米,蓟门桥北站向北500米,知春路站向东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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