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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全面实施营改增细则和配套政策正式落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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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两会”期间,大家就获知一个重大消息,即今年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的形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等多份文件,“营改增”全面推开。

《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通知》附件中发布的几份文件,对全面“营改增”的试点实施办法、有关特殊事项、过渡政策以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与免税政策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请大家关注和学习。同时,正保会计网校也将会在会计实务系列课程中推出“营改增”相关辅导,网校老师会详细讲授全面“营改增”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要求。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法规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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