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减缓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稳定了生产经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期货公司对子公司管理,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期货公司及子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按照问题导向、聚焦主业、提升能力的原则,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子公司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子公司办法》共46条,分为总则、子公司的设立与终止、期货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的治理与内控、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参股境外经营机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附则等7个部分。
欢迎社会各界对《子公司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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