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在审核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对新受理的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我会在审核中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除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外,原则上不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直接提交初审会审核。相关信息在我会官网及时公示。
上市公司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要切实尽责履职,提高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相关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会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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