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期货基础知识
  • 期货从业资格《期货基础知识》:期权买方了结期权头寸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9

      备战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1)对冲平仓

    无论标的物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是否对期权买方有利,期权买方均可选择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其持有的期权头寸,即卖出相同期限、相同合约月份且执行价格相同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对冲其持有的期权头寸。买方将期权头寸了结后,权利也随之消失。

    ①如果标的物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对买方有利,如看涨期权标的物市场价格上涨或看跌期权标的物市场价格下跌,期权价格均会随之上涨,买方可通过对冲平仓的形式获利了结其期权头寸;

    ②反之,如果标的物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对买方不利,期权价格会随之下跌,期权买方无望行权或希望早点了结期权头寸,也可选择对冲平仓的方式将期权头寸了结,以抵补其购买期权所造成的权利金损失。

    (2)行权了结

    当看涨期权标的物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看跌期权标的物市场价格低于执行价格时,期权买方可选择行权的方式了结其期权头寸。

    ①看涨期权买方可按执行价格买入标的物,其持仓转为标的物多头;

    ②看跌期权买方按执行价格卖出标的物,其持仓转为标的物空头。

    (3)持有合约至到期

    ①如果此时期权为实值期权,交易所将自动执行期权(除非当期权买方认为行权后由于标的物市场价格变化仍可能造成亏损而提出不执行期权)。与前面介绍的行权了结相似,看涨期权买方行权买入标的物,看跌期权买方行权卖出标的物;

    ②如果到期时期权为虚值期权,期权作废,期权买方的权利随之消除。对于虚值期权,买方应根据对标的物价格变化趋势的判断,尽早选择对冲平仓的方式将期权了结,从而避免遭受全部权利金损失。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期货从业-机考模拟系统

    熟悉考场 拒绝意外

    了解详情260元/1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公众号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
    请求失败,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