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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答疑精华:违规行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9

关于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的学习,学员们可能有很多问题,那么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网校答疑板中学员普遍存在的问题整理内容,希望能为广大考生答疑解惑,以下网校学员关于违规行为的相关疑问,一起学习吧!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

【试题内容】

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提出( )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

A、暂停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

B、通报批评

C、撤销任职资格

D、取消从业资格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和取消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提出撤销任职资格、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参见教材P172。

详细问题描述:

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哪些责任?

答疑老师回复:

期货公司会员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和取消从事交易所期货业务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提出撤销任职资格、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

A选项属于情节较轻时采取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提出撤销任职资格、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建议。

所以本题选择CD。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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