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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行政法规总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10-27

2016年第五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将在11月19日举行,报名11月4日截止,未报名的考生要抓紧时间了(报名入口>>)。各位考生复习得怎么样了呢?面对2016年最后一次期货从业考试机会,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压力大。其实,只要全力以赴备考,坚持不懈,任何考试都不会把我们吓倒。

【知识点】行政法规总则

1.期货交易

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2.期货合约

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3.期权合约

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4.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2016年第五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实验无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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