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方法。
确认坏账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直接转销法把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列入当期损益,简单明了。但它没有将各个会计期间发生的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相联系起来,影响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这一方法适用于商业信用较少,坏账损失风险小的企业。
2、备抵法
备抵法就是指企业按期估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列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的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再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通常使用的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这一方法适用于赊销金额大、坏账比例高,且数额较大的企业,更符合稳健性原则。备抵法的账务处理方法为:
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