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粮食收储企业内部控制
[摘要]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并为粮食的生产和储存投入巨额资金,可见粮食关系着国计民生。粮食收储企业也因此而肩负着提高储粮和管粮效益以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的重任。文章探讨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并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粮食收储企业;内部控制;对策
一、粮食收储企业业务的特殊性
粮食收储企业除了具有商业企业的特点外,还具有其特殊性,提高粮食收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必须把握其具有行业特点的特殊性。
1.库存商品盘点的特殊性。
在一般商业企业库存商品的盘点中,只需要对其中金额大、数量多的商品进行抽查,基本就可以达到预期目的了。但对于粮食收储企业则不然,因为粮食收储企业库存商品品种比较单一,一般只有小麦、稻谷和玉米等几种原粮商品,同时相同品种的粮食往往又与储备粮、轮换粮、周转粮等在一起存放,因此要使盘点真实准确,必须对占库存商品比重大的品种全部进行盘点,不仅要核对人库票、磅码单,还要按储粮性质分别进行实物盘点,只有这样才能分清该品种粮权的归属,也才能确定该品种粮食是盈余还是短少,否则无法确认是哪一项目的盈亏,达不到准确盘点库存商品的目的。这与一般商业企业库存商品的盘点是显然不同的。
2.粮食资金封闭运行的特殊性。
国家要求粮食收储企业的资金要封闭运行。即对粮食收购、销售资金,必须在国家农发行进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搞“体外循环”,违规操作。而对于一般商业企业,资金不存在某一金融机构封闭运行的问题。
3.业务处理依据的特殊性。
粮食收储企业一般都为政策性企业,业务处理一般有相关文件规定,储备规模、储备粮购进、储备粮轮换等操作必须有相关文件,无出入计划不能动用储备粮,业务处理政策性非常强,而一般商业企业则是纯粹的企业行为,自主性强。
4.粮食补贴核算的特殊性。
粮食补贴核算是粮食收储企业有别于一般商业企业独有的特殊内容,补贴的种类、标准、是否按时到位,对于企业运营非常重要。补贴的种类不同、具体标准也不一样,如中央补贴、地方补贴轮换费用补贴、利息费用补贴顺价销售补贴,还有其他补贴等,都需要按照粮食政策规定的标准,分项目、分种类进行计算,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入企业的损益,准确核算粮食收储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粮食收储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国家粮食政策多次做出了重大调整,粮食收储企业的内控建设也随之不断更新。在市场剧变中,特别是在应对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风暴中,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实充当了企业的稳定器,大大提高了粮食收储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
1.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需要。
《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通过健全的内部控制所形成的企业内部部门及人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能够及时地反映、揭示和纠正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地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制度在企业内部较好地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健全内部科学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控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1)有利于管理层改善经营方式,实现经营目标;(2)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害;(3)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3.内部控制制度是粮食收储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的需要。
国有粮食企业一直在进行改革转制,推行内部控制制度,这是企业深化内部体制改革,谋求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防止管理漏洞和效益流失,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需要。
4.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粮食收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地对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分工控制、协调和考核,促使各部门及人员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不断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
三、粮食收储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内部控制意识薄弱等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同时这也是我国粮食收储企业内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陈旧,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会复杂化,增人增环节,影响效益;二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是形式主义,无法真正地起到加强内部管理的作用;三是认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会束缚企业发展手脚,自找麻烦。由于企业内部的片面认识,致使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虽然已经建立,但其内部会制制度形同虚设。
2.执行力不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达到期望效能。
内部控制不仅仅是核算控制和人员职能控制,它应该涵盖相应的检查与考核制度。没有建立或者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但存在监督体系的缺失,都会导致内部控制制度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3.控制对象为员工,管理层或者决策层不受约束。
在有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下属职员的行为控制,而对管理层或决策层没有任何约束力。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内控制度效力的完整性,而且给下属员工一个不好的示范效应,使得整个单位都没有形成一种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坚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决心,同时要做好宣传,使全员意识深入人心,使各岗位员工明确知道干什么、如何干、干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干的效果如何,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上下的主动性、自觉性、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
参考文献:
秦志鹏;程建华;肖享明:加强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的一点建议[J].湖北财税,1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