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金融危机下促进广东劳动就业的税收政策
【论文关键词】 税收政策 促进 广东 劳动就业 国际金融危机
【论文摘要】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严峻,也严重影响到广东劳动就业形势。本文就如何调整税收政策,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加大对第三产业、中小企业等行业的扶持力度进行探讨,旨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广东劳动就业形势的好转。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广东就业形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如何从现实的角度使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起到长期有效的作用,以此增加就业容量、提高就业弹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广东劳动就业的现状分析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扩大,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实际失业率已约达11.5%,2009年预计我国有3 000万左右农民工失业,往年没有就业和当年毕业需要就业的大学生有900多万,另外,还有其他需要就业的,全部就业压力在5 000万左右。上世纪80年代,我国GDP每增长1%,可增加24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在只能增加100万个,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我国制造业就业需求逐渐减少,从加工贸易蔓延到其他行业,从中小企业蔓延到大中型企业,受影响最大的地区是珠三角和闽东南地区,自2007年年末以来,媒体纷纷报道珠三角部分中小企业外迁、倒闭的现象,特别是全球最大的玩具代工巨头合俊集团的倒闭,给珠三角投下了一层涟漪。2008年10月15日,广东东莞樟木头合俊集团旗下两大型玩具厂倒闭,6 500工人失业,这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实体企业倒闭规模最大的案例。广东一直是全国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选择地,外省劳动力数量庞大,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外省劳动力规模呈现减少趋势。2008年,全省共转出外省劳动力25万人。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放缓,2009年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是改革开放以来比较严峻的一年,据广东省教育厅新闻发布会数据,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约610万人,广东超过33万人,比2008年增加4万人左右,人数再创新高。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预测,200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和入学前广东籍省外高校毕业生共计36.3万人,加上往年仍未就业和外省到广东求职的学生,预计有超过50万高校毕业生在粤求职。目前的毕业生签约率与200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广东作为全国经济总量最大的省份,每年为全国贡献庞大的财政和就业机会,因此,广东的就业形势无疑会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既是一个重要的经济目标,又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目标。从西方经济学角度看,充分就业应该是人力、人才资源的供给基本能被需求所吸收,即有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能够基本上获得工作岗位。2009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失业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和农民工就业的问题,我们都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政策,要狠抓落实。”。2009年2月13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省长表示,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和扩大就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如何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是广东现在和未来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经济命题。税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
二、促进广东劳动就业的税收政策
作为国家干预宏观经济的主要政策工具,财税政策尤其是税收成为直接或间接促进充分就业的有力杠杆。税收对劳动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用税收调节措施刺激投资,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在促进劳动力需求方面,通常的税收政策措施是对吸纳特殊人群就业产生的人员成本税前加计扣除,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采取税收扶持,对安置相关人员就业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
(一)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就业增长点
解决就业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岗位。通过税收促进经济增长,以此促进充分就业。
1. 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
中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吸纳了社会上大多数就业人员,成为就业主阵地。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每年提供800万个就业岗位,创造了近75%的城镇就业机会。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借鉴国外做法,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再适当降低至15%~18%左右;配合采取加速折旧扣除、再投资退税、科研费和设备投资税收抵免等优惠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据广东省地税局统计,目前全省约有190万户中小企业纳税人,占全省纳税户总数的80%以上,中小企业所提供的税收占到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的45%以上。2009年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了8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征免征规定,另外,对于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还可以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项税收政策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据估算,8项政策落实后,2009年一年广东将减免企业税收约30亿元,通过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充分调动其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当然,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同时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优先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2008年末,广东全社会从业人员为
5 553.67万人,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 599.27万人、2 163.42万人和1 790.9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28.8%、39.0%、32.2%。与2007年末相比,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二、三、一”格局得到巩固。在劳动力就业规模扩大的同时,广东劳动力就业结构也不断优化,但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还是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60%~75%)的水平,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30%~45%)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伴随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由于第三产业中相当一部分行业(如社会服务业)的投资收益率太低,不具有投资诱惑力,而那些投资收益率较高的行业又是一些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较高的行业或垄断性的行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等现代服务业,为鼓励投资收益率偏低的第三产业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等税收上的扶持是十分必要的。
3.改革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在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高部分企业或商品出口退税率,支持国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改善国内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状况。为体现公平竞争,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在出口退税上,应不分企业类型,采用统一方法计算退税,对企业出口不分自产还是收购出口,全部实行出口退税;在出口退税管理方面,建议取消对中小企业和新发生业务的出口企业限制性规定,对不同规模的出口企业采取一视同仁的管理办法;鼓励外资的优惠政策应倾向于产品出口的外向型企业、技术先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场补缺的互补型企业等,一旦外资企业产生了竞争中的市场就业的内耗,则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应相应地减少直至取消。2008年,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外贸出口形势,广东省国税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2008年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1 369.58亿元,同比增加209.54亿元,增长18.06%,比全省外贸出口9.4%的增速高出8.66个百分点,办理出口退(免)税再创历史新高,充分发挥了出口退税支持广东省外贸出口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调整税收政策增加就业岗位
1. 促进非正规就业的税收政策
就业的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各种全日制工作等正规部门和正规渠道的就业,也包括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及其他弹性工作制等各种灵活就业形式。政府可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非正规就业,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失业、待业人员占60%以上、符合上述社区居民服务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免缴各项行政性收费;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收入分配政策,包括中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减免;街道或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下岗失业人员时,财政可以给予一定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便民、利民服务的个体经营时,免收工商管理费。
2. 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
当前,我国的富余劳动力主要集中于初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农闲富余农民、城镇下岗或分流失业人员、退伍复员军人、“两劳”人员、“四残”人员等。对以上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时,应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税或减税的直接支持,使其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提高他们的市场竞争力;对个体工商户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起征点以下的,不仅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还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有利于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资本积累能力,同时也便于税收征管;另外,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经济力量提供就业岗位,不断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税收要根据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数额的多少给予企业一定期限和一定数量的免征和减征优惠。2009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广东省转发了《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9]023号),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税收优惠再延长一年,即从200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09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纳税人2009年还可申报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
3. 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税收政策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压力:(1)凡地点设在农村,直接方便农村劳动力进工厂的加工企业,应实行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2)凡是为“三农”直接服务的项目,如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农村劳务输出服务、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服务等,都应给予税收优惠;(3)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农村副业的项目,应给予税收优惠。200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广东今后4年将投入40亿元助400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具体措施包括:(1)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建立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培训制度。(2)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增加农民非农产业就业。将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就业扶持。
4. 促进大学生提高就业的税收政策
随着高校逐年扩招,大学毕业生数量越来越多,大学生求职成功的机会相对而言越来越小,据统计,截至2009年3月10日,广东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签约率为7.61%、专科毕业生的为8.43%、研究生的为14.87%,相比2008年同期下降了50%以上;截至2009年7月1日,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1.93%,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从税收政策的角度考虑,要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明显提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一是通过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二是通过财政补贴和学费返还,引导和优化大学生的就业结构;三是对大学生就业培训提供财税支持,提高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四是通过财税补贴和税收优惠,为大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据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数据,2009年省政府将投入12亿~15亿元帮助广东大学生就业,这些优惠政策囊括了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失业等整个流程。
三、结语
税收政策是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的长效帮扶机制,在当前的形势下,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加就业容量、提高就业弹性,可以从现实的角度使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起到长期有效的作用。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针对广东省严峻的就业形势,广东省委省政府从上述不同角度出发,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实践,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工具扩大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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