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重要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摘要:审计质量历来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提高审计质量的一个前提是需要明确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本文借鉴Goldman&Barley(1974)对审计职业独立性的评价理论、Chung&kallapur(2003)关于客户重要性与审计质量相关关系的分析模型,从理论上分析客户重要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关键词:审计质量;客户重要性;分析模型
对于审计质量的高低,影响到其对投资者保护的有效程度,进而影响到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成熟程度。如何有效地提高独立审计质量,历来是政府监管部门、立法机关、公众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
客户重要性是学术界关注的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因素之一。客户越重要,注册会计师对其的经济依赖性越强,因而更可能妥协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然而,审计诉讼风险和注册会计师的名誉机制可以抗衡独立性的丧失。2006年新审计准则对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做了具体规范,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重大错报的能力。2007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重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制度环境的变化必然导致审计质量影响的变化。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客户重要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是怎么样的?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分析审计客户重要性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审计质量。对审计质量概念的认识,国际上引用最多的是DeAngelo(1981)的定义:独立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的会计系统存在违规现象并且报告这些违规现象的联合概率。注册会计师发现客户会计系统存在违规的可能性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能力与收入;而报告违规现象的可能性取决于其独立性。Watts&Zimmerma(1983)认为独立审计质量就是注册会计师发现并揭露财务报表中违规行为的概率。独立审计质量由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审计投入和独立性等因素共同决定。对DeAngelo(1981)和Watts&Zimmerma(1983)审计质量的思想进行分析,本文将审计质量的定义概括为: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拒不接受调整的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报告或披露的联合概率。
(二)客户重要性的度量。客户重要性的概念,顾名思义,就是特定审计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程度,从会计师事务所角度来说,也即是会计师事务所对重要客户的经济依赖程度。审计客户重要性的概念不难理解,关键是如何对其进行度量。DeAngelo(1981)主张以审计收费比重来衡量客户重要性,即以来源于某一客户的审计收费占会计师事务所总的审计收费的比重来表示客户重要性,实质是审计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层次的重要性;Reynolds & Francis(2001)与Chung & Kal lapur(2003)则认为审计业务具体是由项目组来实施的,独立审计质量是由项目组的独立性决定,而不是由事务所的独立性来决定,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层次的重要性并不能真正反映审计业务项目组所面临的经济依赖性对其独立性的影响,所以应按照审计业务项目组为基础来估计审计客户重要性,实质是审计客户对审计业务组层次的重要性。Wuchun Chi、Edward Douthett、Ling Lei(2009)更进一步认为,应在注册会计师个人层次度量审计客户重要性,即以某一客户的审计收费占签字注册会计师总的审计收费的比例来度量客户重要性,但是在我国,审计费用披露的不全面,因此,单独考察审计费用比重,可能不能完全表现特定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
由以上观点分析可见,对审计客户重要性的考察,主要有审计收费比重和客户资产规模比重,考察的层次分别为会计师事务所层次、分所或组别层次及注册会计师个人层次。
二、客户重要性
对审计质量影响理论分析在审计委托关系中,注册会计师或是会计师事务所会受到来自客户的压力,特别是来自规模较大、审计收费较高的客户的压力。客户压力是指当管理当局凭借在委托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强迫注册会计师不报告财务中的违约行为(包括错误和舞弊)而实施的压力。当来自某一审计客户的审计收费占会计师事务所全部收费的比例上升时,该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压力也进一步加大。当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来源过分依赖于某一客户时,若此客户施加压力,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原则将面临丧失的可能,因此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Goldman&Barlev(1974)从被审计管理当局与会计师事务所利益冲突的角度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职业独立性的评价框架。(表1)结合表1与我国现实的审计环境进行分析。一方面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谈判力量的来源包括:聘请和解聘审计师的权力、决定审计收费的权力、决定审计工作条件的权力。管理当局的谈判力量强大,拥有审计委托关系的支配权。审计客户可以通过运用权力,给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特别是现在的审计服务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管理当局拥有聘请和解聘审计师的决定权。当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发生分歧时,若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公正原则,管理当局可以不受制衡地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达到对审计意见的“购买”。同时,现实的审计受托关系实质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的博弈中处于明显下风。审计业务内容大多是常规事项,并不需要过高的特殊的技术水平。而且审计服务的受益者是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缺乏发言权,并不能决定审计费用,也不能决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不能给注册会计师实际的支持。所以,在谈判中,注册会计的力量很弱。当审计客户越重要时,注册会计师的谈判力量就可能不足以抵挡。总之,当审计客户越重要,审计客户的谈判力量越强大,注册会计师的谈判力量相对下降,随之可能造成审计质量降低。
Chung和kallapur(2003)从会计师事务所的立场,构建了一个于审计客户重要性与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分析模型,设定会计师事务所价值V为:V=QRc+QRo (1)
其中,QRc是来自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压力的客户的准租的现值,QRo是从其他客户处获得的准租的现值。事务所在发现客户的错误和舞弊时,存在报告或者不报告两种选择。如果报告,被客户更换的概率为Pfire,QRo不变。于是,事务所的价值(V1)为:V1=(1-Pfire)QRc+QRo (2)
如果事务所为了维持这个客户,选择不报告已发现的错误和舞弊,即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眼前利益,违背了职业道德,损害了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但若被审计市场察觉,则会招致声誉损失,最终导致被其他客户不再续聘,或要求降低审计收费(DeAngelo,1981),在招揽新客户时也可能主动降低收费(Davis and Simon,1992),还可能导致政府监管机构的罚款和民事诉讼赔偿支出。用Pdetct表示被察觉的概率,用A表示察觉后遭受的其他客户的准租损失比例,那么,如果事务所选择不报告违规行为,事务所的价值V2为:V2=QRc+(1-PdetctA)Qro (3)
作为市场中的经济单位,理性的事务所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V2>V1 (4)
事务所不报告。即:QRc+(1-PdetctA)QRo>(1-Pfire)QRc+QRo (5)
上式可简化为:(QRc/QRo)>(PdetctA/Pfire)(6)
最终结果的含义为:
(1)如果PdetctA/Pfire足够大,即事务所丧失独立性被察觉的可能性很大,被察觉之后所遭受的损失很大,而事务所保持独立性被解雇的可能性很小,理性的事务所必将不会向客户妥协。从数学关系上来分析,当公式(6)右边足够大时,左边也要足够大才能保证不等式成立,这就意味着来自施加压力的客户处的准租现值相对于从其他客户处获得的准租现值来说足够大,除非事务所只有唯一客户且仅只愿意保持唯一客户,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2)是否降低及降低多少程度的审计质量取决于客户重要性。假设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而被发现的概率Pdetct与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的程度正相关,即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的程度越大,被发现的概率也越大,即,Pdetct代表审计质量降低的程度,那么,在公式(6)中,假设A和Pfire不变,在公式(6)成立的情况下,QRc/QRo越大,Pdetct越大。其现实意义是,对事务所越重要的客户,可能让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的程度越大。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投资者保护法律。政府和立法部门应当研究和出台各种强有力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发布虚假财务信息的惩罚力度,提高我国投资者保护法律环境,加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为我国资本市场对高质量审计的有效需求创造合适的制度环境,从而最终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审计质量;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制,同时采取各种举措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积极引导会计事务所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二)建立审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假设四大的审计质量确实整体比非四大高,那么我国有关政府机构及行业协会对四大的倾斜性政策还有合理的因素。但是,实证检验的证据表明,四大在中国制度环境下,可能相机降低了审计质量,那么,中国政府及行业协会的倾斜性政策就不但损害了审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降低了审计质量,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审计成本,损害了社会福利。中国政府命令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促进会计事务的做大做强,但“规模-质量”作用机理的研究尚未有一致结果,我国由政府推动的、借助扩大事务所规模以提高审计质量的非市场行为值得反思。政府对审计市场的监管应以市场化的手段为主,避免以行政化代替市场化。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审计质量,绕不开公司治理因素。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是独立审计职业存在的基础保障。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审计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审计质量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不断改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有效激发对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内在需求。采取优化股权结构以保持适当的股权制衡度、强化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职能和权力、改进监事会的结构和职能等措施,使股东、经营者、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均衡,才可能从根本杜绝虚假财务信息对市场的危害,同时也避免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委托关系中的被动地位,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制度环境。
(四)创新审计委托模式。为了避免审计市场中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沦为雇佣关系,有必要创新审计委托模式,解除管理当局聘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权利,以进一步增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可以在董事会建立独立于管理当局的审计委员会,代替管理当局行使委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在付费模式方面,也可以借鉴法国的经验。法国的审计收费实行的是集中支付与结算制度,由上市公司向证监会预付审计费,由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算。证监会拥有在结算时直接扣除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的罚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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