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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方法探析

来源: 薛洪 2012-09-25
普通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进而促进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三项目标。

  一、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特点

  (一)审计环节多、流程长、内容较复杂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要从项目的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评价等过程进行全面审计。涉及的内容多而复杂,涉及的部门广,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协调能力,要把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现代的审计方法、宏观的和微观的审计方法结合起来运用。

  (二)审计过程连续、完整

  一般项目建设主要有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完工使用阶段。这就决定了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也应具有连续性。前期准备阶段审计,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完善手续,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实施阶段审计可规范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招投标行为以及合理控制工程投资,预防一些不合理支出,避免因审计滞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完工后审计,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作出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经济效益,保持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连续性。

  (三)审计评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作为一项综合性经济监督活动,要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益的审查和评价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并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相结合,做到财务审计与管理审计相融合,涉及面广,审计评价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规多,要求严。

  (四)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问题纠正处理困难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虽然在内容、方法上基本与外部审计一致,但由于受组织内部管理,对组织负责,而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牵涉部门、单位较多,所以与外部审计还有一些差别。主要表现在执行力不够,对涉及违规的同级部门监督力度不足,处理或整改问题较困难,难以形成有力的纠错制度。

  二、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基于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特点的认识,当前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审计与管理界限模糊,审计目标难以实现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的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供建设单位纠正和改进,这就易使审计人员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模糊审计与管理的界限,容易引起各方利益的冲突,从而偏离审计目标,破坏内部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

  (二)审计介入时间难以把握,审计效果不明显

  建设项目一般周期长、资金额度大,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同阶段不同时间介入审计工作所产生的结果千差万别。对于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时间介入点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理论上讲,越早介入越好,但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在评价前期决策是否科学方面缺乏专业能力,无法承担这个审计重任;另一方面也因为投资方认为建设项目审计只是在施工阶段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因而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建设项目审计是在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才开始介入的。由此造成在前期决策、设计和招投标阶段所影响的造价便无法控制,审计的效果就不充分、不明显。

  (三)审计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执业规程滞后或不够完善

  建设项目审计是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时进行的一种动态审计,作为一种先进的审计模式,审计人员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风险,为了降低职业风险,就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业规程作为支撑,既能为建设单位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提供依据,也可为内部审计部门提供标杆。然而目前这方面的法规政策相对滞后,使得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规范,审计风险增大、审计质量难以提高,进而导致大部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沦为工程造价审核。

  (四)审计力量有限,审计成本增加

  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是对建设项目贯穿始终的全过程审计,涉及到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要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知国家政策,了解掌握最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以及大量的市场信息,以此来满足建设项目审计的广泛性和繁杂性。同时,由于全过程的审计参与,高素质、多数量的人员结构,必然带来较高的审计成本。因此,能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能力,是影响建设项目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三、摸索可行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方法

  (一)准确定位,明确职责

  内部审计是以堵塞项目建设漏洞、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企业投资水平为目的的,其作为监督者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而不是建设项目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并不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实现促进这些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的目标。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而不直接干涉相关建设单位的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应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二)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合理确定审计介入时间

  建设项目审计是一种效益型审计模式,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进度、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过早介入,项目进展程度较低,审计内容不足,造成审计成本、审计风险增大;过迟进入,对项目中间过程失控,许多隐蔽工程内容无法核实,对决策、招投标、设计、材料采购等活动造成的既成损失无法避免。因此,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过程,合理确定审计介入时间,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重大活动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要及时跟进。

  (三)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

  建设项目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没有科学、全面的理论体系支撑,为了使其能健康运行,确保其有法可依,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建设项目服务,应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审计规章制度,统一并明确审计实施办法,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以及与此相配套的项目管理制度,为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使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转,使审计逐步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与此同时,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扩大专业视野,适当引进工程技术、电脑、法律等短缺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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