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理念 努力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高安市审计局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站前列、扛红旗、夺先进、争第一”为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能。自2006年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413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1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 353万元,共对83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26条,被采纳167条;撰写审计宣传报道信息275篇,被刊用164篇;已连续第七年评为“宜春市审计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第一名”,第六年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2005年被国家审计署、人事部评为“江西省唯一的全国县级审计机关先进单位”;2008年6月7日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高安审计为维护全市财经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遏止经济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一、加大执法教育力度,增强依法行政理念
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审计执法的主体是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往往取决于对执法理念的认识程度。“审计人员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应如何运用”?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如果不解决好,在审计执法中就会导致方向性错误,就会造成权力运用的偏颇,就会影响执法形象。为了树立和增强审计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就必须加大执法教育力度,注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针对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扭曲行为和不良心态对审计队伍的影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年等活动,教育广大审计干部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做到耐得住清贫、抗得住歪风、守得住节操、经得住考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法规。通过警示教育和“读廉文、思廉政、树廉形”教育活动、廉政文化宣传等形式,树立“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的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干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到慎欲、慎微、慎独、慎始、慎终,自觉增强廉政意识,接受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自警自重,从而提高了审计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三是强化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人员文明礼仪公约》的学习宣传,时刻警示审计干部要以严谨的态度,规范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审计职业道德,珍惜和注重审计形象,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公信力。通过系列执法教育,从思想上、认识上端正了审计干部的执法态度,增强了依法行政理念,为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审计执法程序
为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审计,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注重从建立完善制度、措施入手,强化防范和约束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审计复核准则实施办法》、《审计业务(会议)作业规程》、《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奖励办法》、《审计执法责任制度》等。采取审计执法责任负责制,明确了局领导、业务股长、复核人员、审计组长、审计人员的职责范围,促进审计项目质量进一步提高,使审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坚持学用结合。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的四点要求并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审计复核工作,完善三级复核制。通过建章立制和进一步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使审计复核工作能抓住审计中的重要环节,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审计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确定为法定学习日。通过网络平台、听报告、交流经验等方式,认真抓好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法制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审计。坚持把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点来抓。切实抓好审计实施关,要求审计干部按照审计署六号令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准则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一丝不苟地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起草审计文书;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关,坚持《审计干部外出审计执行纪律情况表》反馈制度和主管领导及纪检干部回访制度,尤其是加强对审计组执行廉政规定的检查监督,要求审计组进点时张贴审计廉政执纪通告,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组依法行政、廉洁从审情况反馈函》,现场审计结束后向局纪检监察组上交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自查表,广泛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大廉政执纪的监督力度;严格把好审计处理处罚关,在对审计中查出的重大问题处理上,坚持审计例会制度,严格按照《审计业务(会议)作业规程》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后下达审计决定。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坚持多种审计类型和形式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绩效审计和跟踪审计,全面推进计算机审计,不断提高依法审计的技能和水平。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在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审计执法程序的同时,依法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审计执法主体资格上,做到了既不越权也不缺位,严格按审计管辖范围实施监督;在审计程序上,严格按照审计署“六令号”要求,做到了审计项目有计划、审计监督按程序、审计实施依方案、审计处理循法规;在审计取证方面,做到依法取证,据实取证,确保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在审计复核上,严格实行了审计组长、业务科室、局复核小组三级复核制,明确了各自责任,保证了审计的质量和水平。近三年来完成审计项目413个,没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出现一起审计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徇情枉法案件。审计执法过错率和审计人员违纪违规率始终处于“零”状态。一是围绕规范财政预算行为,深化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永恒主题”,一直是审计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账户入手、下审一级”、“财政审计与预算执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社保、医保等五项基金和部分农业、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市政府提交了6篇专题审计报告,均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目前,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明显好转,分配秩序得到规范,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二是围绕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局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股,制订了《高安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和评价体系,逐步变“先离后审”为“先审计后离任”,并报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审计,取得较好效果,得到上级审计机关的肯定和推广。三年来,先后对83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近三年来,审计建设项目104个,查出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款、漏缴税金等违规问题金额7 41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6 399万元,促使建设单位完善了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决算等审批手续,规范了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基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办法。其中对高安中学异地新建项目审计和58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费清查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四是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了专项资金审计。一直把水利、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农业综合开发、民政等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抓好了整改工作。五是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了授权项目审计。先后对工商局、新华书店、农村信用联社、质量技术监督局、八景煤矿、公路分局、高安汽车站、宜春学院高安分院等条管部门进行了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 74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条管部门经济管理行为,优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