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审前调查方式和方法初探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署6 号令)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审前调查是全面了解掌握被审单位基本情况,落实、量化、细化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和前提。认真做好审前调查,是“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必然要求,是严谨细致,保证审计项目质量的必然要求。审前调查深入了,透彻了,搞好了,审计的重点也就能把握住了,审计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也就强了,现场审计就能做到有的放矢,收到事半功倍之效。高度重视审前调查,扎实有效的开展审前调查,是每个审计组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一个成功的审前调查,必须围绕审计工作方案,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和回答好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审前调查必须解决和回答的问题
一个成功的审计项目审前调查,必须解决以下事项,回答以下问题。
一是要解决审前调查干什么的问题。审前调查的内容必须体现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要将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的审计目标具体化,将审计工作方案涉及到的审计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全面、准确、细化。
二是初步锁定本次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和事项,并探讨和摸索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步骤,为正式实施现场审计积累经验。
三是构建计算机审计平台,创建计算机审计数据库,分析整理获取的数据,形成有用的中间数据库,为实施计算机审计做好充分准备。
四是确定本次项目审计所需配置的审计资源。通过审前调查,要确定本次项目审计所需投入的人员数量及专业结构;审计实施需要的时间及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经费预算。
二、审前调查应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
合理、有序的工作程序是实现目标、完成任务的基本要求,如同工厂生产产品一样,它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工艺和流程,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同样也要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总结近几年审计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审计项目审前调查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成审前调查组。做好组织准备是完成任务的先决条件。搞好审前调查,首先需要组建审前调查组。组建审前调查组要认真考虑以下问题。一是审前调查人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一般来说,人员数量的配备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因素考虑,需要配备的专业人员要针对项目所在行业的特点进行选定,既要有熟悉特定专业的专业人员,也要有熟悉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人员。二是拟担任该项目主审的人员一定要参与项目的审前调查。三是所在处室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审前调查。
(二)开展审前调查培训。培训与学习是解决从不知到知之,从外行逐步成为内行的有效途径之一。审前调查是在对被审对象或项目基本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由于审计对象分布在不同的行业,每一个项目基本上都是新面孔。为此,每个审计项目进行审前调查之前,根据审计项目和项目所在的行业特点,必须组织参审人员进行审前调查培训。培训内容要涵盖以下内容:一是要围绕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中心,组织全体参审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宏观经济政策,认清当前的经济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学习审计署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审会议精神,明确做好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定信心;三是学习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的行业知识,学习与项目有关的财经制度和政策法规,掌握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行业规范、制度规定、会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四是学习、领会署定审计工作方案,要做到吃透精神,准确理解,抓住目标,把握重点,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培训的方式可采取个人学与处室集中学习相结合,处室自学与邀请专家讲课相结合,也可请被审计单位的专业人员讲解本系统、本行业的规定规范或行业特点,介绍本部门本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也可采取走出去,到有关单位现场学习等多种方式和方法。
(三)制定审前调查方案。制订较为周全的审前调查方案是搞好审前调查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审前调查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审前调查的目的;审前调查的事项和内容;审前调查的注意事项;审前调查的人员组成及分工;审前调查的时间等。
(四)拟订需要被审单位准备、提供的资料清单、电子数据及相关要求,在正式审前调查前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对方进行准备。
(五)现场收集及汇总资料,进行有关符合性测试。到被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重要的工作就是要收集资料,汇总材料,了解情况,测试被审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初步测评其风险程度,把握重点。对被审单位按清单要求准备的材料进行核对,对以表格形式提供的数据进行校对,对电子数据进行校验,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性复核。
(六)分析锁定审计重点及重要事项。在收集完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分析后,讨论锁定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重点和重要事项是审前调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决定了审前调查工作的深度,体现了审前调查的工作成效。
(七)形成审前调查记录。对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审前调查发现的线索和重要事项都要形成审前调查记录,它是审前调查工作痕迹的记录和工作成果的记载。
(八)形成书面审前调查报告。审前调查报告是审前调查工作的成果体现。它要比较全面的回答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需要回答的问题。
三、审前调查的技术方法
审前调查与现场正式审计相比,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对问题审计的深度不同,审前调查着重于发现问题的线索,而正式审计就是要搞清楚审前调查发现的线索。因而两者的技术方法应该完全一样。但由于着重点不一样,其不同的方法使用的效果还是有差异的。在审前调查阶段,经常采用以下方法。
一是“收”。就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各种手段,全面收集资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电子资料。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给审计工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下载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数据转换、整理,通过电子数据的分析使用,确定审计重点,锁定审计目标。针对投资领域业务流程没有实行电脑化,财务核算的电算化水平也不高,既没有项目业务流程的电子轨迹记录,也没有完整的财务电子帐薄,加之一个项目涉及许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有的单位有电子数据、有的没有电子数据,给我们利用计算机进行收集资料并开展审计带来了较大困难。为此,可根据项目特点,通过设计各种二维表格,建立原始数据库。然后,对原始数据进行校验,并按审计要求和审计思维分析的逻辑关健进行整理,形成中间数据库,并通过分析,建立审计数据模型,确定审计重点,锁定审计对象。同时要按事前提出清单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核对工作,确保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全面、完整。
二是“听”。审计组进点到了被审计单位,要集中一定的时间听取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可以采取集中听取汇报的形式,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执行政策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的方式,听取有关职能部门或业务处室的同志就本单位或本部门主要业务的操作流程、执行的政策依据、涉及的具体环节进行介绍。也可以采取问卷的方法了解情况。
三是“看”。也就是搜集查看有关审计资料,掌握总体情况。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审计组可按照调查的内容,分成若干小组进行。重点收集查看的审计资料包括:项目的立项报告、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及其他工程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制度和规定、财税政策法规、预算或计划、被审计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决算报表、上报的文件及其批复、银行账户、会计账表凭证及其电子数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要的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四是“访”。就是根据掌握的情况和搜集到的资料,对涉及到的相关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延伸走访。一是走访设计、施工单位。调查组不能就调查的内容局限于建设单位,而是要在掌握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调查建设单位与调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单位供应结合起来,带着在建设单位掌握的相关单位的资料数据,到相关单位去核实,进一步深化调查内容,寻找相关单位之间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程款支付及往来方面出现的漏洞,从中发现问题或线索。二是走访相关部门或单位。如有针对性地走访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国家在某一方面的方针政策;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了解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情况和行业特点;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交易往来单位,了解业务交易和工作往来情况。
五是“辩”。所谓辩就是对所获取的资料、掌握的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发现问题线索和锁定审计重点找准方向,走对路子。分析既要有总体分析,也要有个别分析;既要进行不同内容和数量的结构分析,也要进行发展的趋势分析;既要进行综合分析,也要进行类别分析;对于投资项目还要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和分析,亦即进行实物量分析。不同形式的分析和分析性复核是我们审计人员智慧和经验的体现,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前调查的质量。
六是“议”。召开审前调查组会议,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审前调查期间和后期,要召开审前调查组会议,审计组根据听到的、看到的情况和资料,结合项目审计的总体目标,及时进行讨论审议。一是各个小组要在掌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深入到有关处室或下属单位了解的政策执行情况、经营业务情况和实际操作情况进行重点分析研究,总结出审计的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确定重点和内容,经议定后形成审前调查材料。二是讨论重要性水平,评估审计风险,确定审计策略、审计范围、 内容和重点,规划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形成会议结论和记录。三是会后,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小组汇总上来的资料要进行分析梳理,进一步寻找重点问题的线索,归纳出重点问题,研讨审计方法,明确正式进点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同时绘制被审计单位工作流程图,如财务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流程图等。根据汇总的情况,找出被审计单位应该重点关注的领域。
七是“写”。所谓写就是将需要记录的事项和情况形成审前调查记录,编写审前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