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必然要求企业在加强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变革与创新,通过内部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才能确保企业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日常运作遵循产权利益归属而确立的一套规则,是企业降低交易费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全面管理的策略。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特别是从会计工作层面)表现在很多方面:体制本身不够完善,执行起来又流于形式;会计人员本身素质很低,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又无法促进人员本身的能力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体制不完善,造成多方工作不力
执行不力。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业务交叉过杂,会计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人员不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无法满足完整内部控制体制的运行。近几年来,会计队伍迅速扩大,但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没有跟上,有些培训流于形式,根本起不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会计队伍的人员,仍然呆在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法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还有部分会计人员无视财经纪律,为了个人利益,顺从领导意图办事,甚至为讨好领导,在弄虚作假上帮着出点子,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表被歪曲等。
(二)审计执业规则制订滞后,致使外部监管的缺失
监管体系缺失。对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预期收益远远高于造假成本,上市公司就有造假的充分理由和冲动。我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目前普遍存在着监管法规滞后、监管手段落后和监管力度不够等现象,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非常小。
监管法规滞后。我国的证券监管与市场发展并不是同步的,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对上市公司利润粉饰行为的法制不健全。在证券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国家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表现出“先市场后规则”的特征。如市场设立以后,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出台证券基本法,期间虽然出台了法规、规章达250余项,但大多属于临时应急性质,很不稳定。
监管模式残缺。我国目前采用的集中统一型监管模式,也称政府主导型模式,其特点一是强调立法管理,具有完备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设立统一的、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来承担监管职责。与自律性监管模式相比,这种监管模式更具有权威性,更能严格、公平、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市场发育程度,目前选择集中统一型监管模式无疑是明智的。但仅仅依靠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显然是无法搞好证券监管的。需要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包括自律组织在内的监管体系。而我国目前的监管体系中,自律组织不健全、机构形同虚设,管理混乱,自律作用基本没有发挥。同时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的失灵,又使监管环节中断,无法预警和防范市场风险。
(三)配套制度的缺陷,引起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不重视
公司上市制度和配股制度存在缺陷。一方面,“上市”制度存在缺陷。我国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存在一个资产剥离的问题。即企业在不能整体上市的情况下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入股。公司在上市之前,会计人员将剥离出的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会计实体,且已存在3个或3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的会计实体中剥离出“归属”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并编成虚拟财务报表。这给股份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
(四)过分强调内部控制防止目标,忽视内部控制的经营性目标
控制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贯穿管理过程的始终,但控制有其特定的内容和形式、功能与特征、技术与方法、既不能用其他管理工作代替它,也不能用它取代其管理工作。内部控制管理既要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又要重点确保对关键的业务活动、关键的资源、关键的费用或成本项目进行强力的制约和调节。事实上,内部控制是企业进行内部管理的需要,是管理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其根本作用在于衡量和纠正企业工作人员的活动,以保证事态的发展符合计划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标和计划,对企业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找出消极偏差之所在,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防止损失,保证企业预定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经营性目标、财务报告目标、遵循性目标等方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能合理地保证董事会及管理阶层了解该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程度,对外公开的财务报告可靠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内部控制的目标有兴利与防弊两个方面,兴利是最主要的。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虽然是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目标,但内部控制最本质的作用乃是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目标。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既不是内部控制的唯一目标,也不是最重要的目标。可见,将内部控制的目标仅仅定位在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不利于发挥其改善经营管理的作用,而且会使企业领导及员工产生抵制情绪。
(五)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会计控制
内部控制可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前者的目的是保护企业资产,检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者的目的是提高经营效率,促使有关人员遵守既定的管理方针。作这样的划分是为了按照公认审计标准来规范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的范围。这种划分思想在审计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促成了制度基础审计的产生。我国最近制定内部控制规范时,就将内部控制分成了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但是,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要严格分清各项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还是内部管理控制,既很困难又无多大实际意义。
(六)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混同
严格地说,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或称内部监控机制,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成的用来约束经营者行为的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制度则是管理当局(董事会及经理阶层)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解决的是管理当局与其下属之间的管理控制关系。
内部控制又与公司治理结构紧密联系。公司治理结构是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而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担当的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的角色。同时,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都遵循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原则,公司治理结构中一些内容如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授权控制等也属于内部控制。
二、企业内部控制体制现状成因分析
(一)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对内部控制信息缺乏接受力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都很不健全,交易不规范、非法谋取暴利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能引起投资者的猜测和恐慌,对公司的资本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同样,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即将申请上市的国有企业如实对外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内容,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影响或延误企业的正常上市。
(二)公司内部缺乏制衡机制,对管理系统缺乏控制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但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备而实不至”,尤其体现在董事会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不少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公司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内部人手中。而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董事会,既不能充当所有者的“守护神”,又不能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内部控制如“空中楼阁”,形同虚设。
(三)如何把握授权的度
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度量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均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授权多、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授权无 “度”,直接制约内部控制制度效能的发挥:在巨大的权力面前,国家的政策法规都会相形见细,更何况是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对内部控制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权力授予,才能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但权力授予也要讲究“度”的限制,不然容易产生新的舞弊土壤。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先认真研究从而准确掌握,这样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
(四)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现有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现在不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舞弊行为时有发生,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显然成为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力操纵者的权力约束,也是对权力操纵者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有两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二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就目前的经济管理现状来看,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任重道远。
(五)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
提起内部控制制度,人们往往想起会计工作岗位在设置上管钱的不管账,管报销的不管稽核等,其实内部控制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管理人员针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具体的标准,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识、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六)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部控制职责的主要是财会人员。因此,财会人员要能真正担当起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越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矫正人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能力,培养大批这样的“全才”,显然需要很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