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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WTO 与税收制度的市场化选择

来源: 即墨地方税务局课题组 2006-12-06
普通

  经济全球化、WTO 与税收制度的市场化选择任何税制的确立,都离不开其所处的客观税收环境,未来税收环境的状况也直接决定着一国税制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经济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国内外分配格局和经济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需求相对不足、供给相对过剩已成为未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我国加入WTO也指日可待,所有这些都迫使我们必须前瞻性地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制、协调税制与客观税收环境的关系 .

  经济全球化就其本质而言,是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是运用有调节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深化,是分工从国内到国际的延伸 ;WTO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她对成员国的经济资源的市场配置起协调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选择也就决定了我国税收制度的市场选择。

  一、 我国税收制度市场化选择的客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市场调节分析

  经济全球化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经济要素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是主权国家、公司企业、经济共同体等不同范围和层次的经济利益主体,为谋求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争取本经济利益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努力 ;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1.贸易自由化,商品和劳务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2.金融全球化,国际间货币与资本运动的速度加快、自由程度提高;3.投资自由化,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谋求最大投资收益;4.生产全球化,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谋求最大经济收益 .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经济资源的高度流动性是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形式,经济利益是经济全球化的直接动力。

  经济全球化使市场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出现了新的特征:1.经济资源的配置趋向明细化、专业化,资金流、资本流、物流、生产加工流、劳务流、技术流、人才流、信息流等等相对独立的经济资源流,单项或几项结合,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取决于智力资源的知识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知识”作为特殊的经济资源在全球优化配置;2.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和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配置范围由国内扩大到全球,配置主体有从国家转变为跨国公司的趋势,资源优化配置的国家需求,逐步转向跨国公司等企业性质的需求;3.从全球看,经济资源的占有、使用性质有了质的改变,从国家的直接占有、控制,变为间接的占有控制,跨国公司在经济资源占有方面,有取代传统的国家占有的趋势,经济资源的国家控制度有相对逐渐降低的趋势,跨国公司、世界性经济利益主体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度逐渐上升,如果把国家和一个跨国公司同样看为一个经济主体,许多跨国公司的经济控制总量超过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总量。经济全球化对经济资源的配置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而更加明细,专业的资金市场、资本市场、物流管理市场、劳务分配市场、生产加工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信息市场已基本形成且日趋完善,市场的内涵发展空间充溢;经济全球化也使经济资源相对集中、专业集中、行业集中、跨国聚敛,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手段面临挑战;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各国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时,必须加大对市场调控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经济全球化是“富人”的游戏,是强势经济利益主体、既得利益主体的全球化,其在形式上是全球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本质是强势经济利益主体、既得利益主体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争夺和再分配。全世界将近60亿的人口中,真正有效的消费者不足10亿人,全球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占全世界贸易额的2/3,年销售额1.4万亿美元;全球化首先是西方与美国的全球化,更主要是美国的全球化。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当然有利于少数富人,美国目前有11万亿美元左右的股票,9.7万亿美元的房地产。而在美国,5%的家庭拥有77%的股票和近80%的房地产 ;1/5的人的收入占全民收入的60%,而最穷的1/5的人只占全民收入的2%.美国最富有的3个人所拥有的财富高于48个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总和;世界上最有钱的250位人士的财产超过1万亿美元,这些富豪的财产几乎等于世界2.5亿最贫困人口一年的所得。在我国,1995年基尼系数扩大到0.452,占人口接近80%的农村户只占总收入的49%;专家预测,在中国6万亿元居民存款中,占人口1.26%的家庭占整个存款的28%,3%的高收入者占全部存款的47%,占人口8.7%的富裕人口占整个存款的65%.1998年统计,4个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只相当于一个城市居民。“九五”期间,未安排下岗工人17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2.5亿人,而我国近期劳动力供应量达6.6亿人,而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率只有5.4%.我国资本资源每年只占全世界投资总量的3.4%,而15~64岁的劳动人口资源却占世界总数的26.3%.汉斯马丁和哈拉尔特舒曼在其畅销书《全球化陷阱》中,开门见山的引述“全球智囊”对未来的预测:在下个世纪,起用20%的有劳动能力的居民,就足以维持世界经济的繁荣;在全球竞争压力下,其余为多余无用的失败者,只能依赖各种社团组织慈善救济为生,20%人的就业和享受和80%人的失业和贫困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无论从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上来看还是从跨国公司、强势经济主体、既得利益主体来看,都是穷人参与富人的财富争夺游戏,所以我们在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上、在自身定位上、在游戏的过程中都要扬长避短,充分运用“四两博千金”的技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必须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相对过剩、社会需求不足、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等等大多数经济问题的发生,其根本原因是贫富差距悬殊所造成的;适度的资本集中和经济垄断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提高了市场活力、造就许多商机,市场竞争的最终结果是社会财富更加集中、贫富差距更加扩大;市场机制只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方法,不能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降低和缓解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的责任,是培育市场、促进“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基本出路、主要出路,邓小平关于“鼓励和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走共同发展的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断章取义的运用邓小平理论只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发掘和培育市场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降低和缓解贫富差距是培育市场和开拓的基本方法,经济全球化是开拓市场的方法不是培育市场的方法,它的最终结果是导致世界财富的更加集中,贫富差距的主体范围、层次更加多样化,它的经济发展空间是“有限”的,过度的依靠经济全球化作为推动的“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经济增长过后,市场经济发展问题将更加难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必须在经济法发展过程中解决,目的明确的“劫富济贫”政策,只能阻碍经济的发展,一损俱损,导致经济的崩溃。

  经济全球化给主权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寻求在经济全球化中获得最大的收益和将损失减少到最少是政府必须很好的加以解决的大问题,“经济全球化、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以及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所谓‘经济一体化三难’” .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开拓国际市场降低国内经济发展的压力,发展本国经济,增加国家的利益,这与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的目的是相同;应当说,跨国公司的存在和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国家概念面临挑战,纳税人与各个国家做生意,按照市场观念解决政府问题是各国政府的明智选择;市场调节是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有收益必须付出成本,没有成本的收益是不存在的,只要不危害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经济安全、有利于振兴民族经济,不危害国家政治秩序,政府应积极主动的与纳税人做生意,减少成本开支,增加竞争力。

  在以利益原则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政策的市场化倾向比较明显,国家、政府机构与一般市场经济主体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他们有大致一般的利益偏好及类似的利益函数,不同的经济主体影响着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印有大量市场竞争的痕迹,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市场调节已影响到大多数国家的内政、外交,跨国公司、强势经济主体、既得利益主体对国家政治的操控程度逐渐加大,国家、政府的市场化倾向明显,以市场为核心的国体、政体,必然产生“市场政治”,国家财政的市场化选择也就成为必然。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条件下,国家作为经济利益主体出现在世界市场竞争中,我国财政收支的市场化选择就理所当然,也是无奈的选择。

  (二)、加入WTO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WTO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它的目标和宗旨反映了各成员国扩大合作、共同发展的愿望,WTO规则协议是成员国在制定国际贸易领域中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政策和措施必须遵循的规则,主要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鼓励发展与改革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的税制安排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创造一个公平、无歧视的环境,税收最惠国待遇的涵盖范围不仅限于产品,还包括服务、投资和知识产权,税收不仅包括进口税,还包括国内税,税收的含义还包括税、费以外的其他政府收入和他们的征收方式,成员国之间必须无歧视;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境内后享有与进口国本国产品或者服务相同的待遇;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成员国削减关税水平,通过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扩大市场准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和贸易原则要求各成员国不得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来进行竞争,反补贴、反倾销;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保证自己的法律法规及操作方法的透明度,所有已制定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尽快公布且方便查询;鼓励发展与改革原则是WTO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制定的例外条款,以稳定和发展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 .在全球化经济浪潮中,贸易、投资自由化和数字化经济的迅猛发展,不但愈益成为各国寻求发展机遇与众多经济利益的焦点,而且长期困扰各国政府的诸如宏观调控、收入分配、减少失业、环境保护、网络经济以及金融市场的调节与监管等问题,也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密切关注。在这种背景下,世界各国在税制建设和税收政策选择上的关联性与协调性已明显增强,新兴的“政府市场观”逐步形成,世界各国的税率下降与税收收入总体水平上升并存,世界各国税制结构趋同化,税收区域化和国际协调增强, 面对税收压力,各国普遍加强税收征管。

  从中短期情况看,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我国将享受贸易自由化、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一级市场准入等带来的各种好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配额将逐步取消,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轻工、矿产品等产品的出口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密集型产业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开放市场和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的增加会吸引外国投资增加,从而带动国内相关基础投资增加;但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市场的开放,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高附加值产业、汽车工业,商业、金融、电信、旅游、娱乐等第三产业将受到冲击。从整体上看,加入WTO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大有好处,但从中长期看,如果没有有效政策,扶持国内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进口产品会冲击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通常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带动作用,如果这些行业发展滞后,将降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危害国家经济运行安全。

  二、我国税收制度市场化选择应重点注意的几方面问题

  所谓税收制度的市场化选择,就是要把税收制度的构架放在市场的环境中去,充分考虑本国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正确区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在市场中的份额、作用,认真解决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对国家、企业、个人的影响,顺应国内外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本国的比较优势和逐步扭转本国的竞争劣势,以求税收制度的确立、执行使本国政府、企业、个人获得最大收益,本国经济获得长远健康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市场化选择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技术现状、经济发展现状和税收调节的社会适应性问题,正确给税收定位,正确分析税收的调控能力,协调税收与经济运行的关系,通过税收调控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正确给税收定位

  税收是世界各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也是世界各国用以调控国家经济运转的主要工具,税收的主要作用就是组织财政收入和通过组织收入作用于市场调节,从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税收的政策公开性、执行公正性、收入唯一性、收入无偿性、政策的相对稳定性是税收调控作用发挥的基础,如果“费挤税”、税外收费、税收无限制的返还,税收的调控作用就会被抵消,税收调控作用无法正常发挥。我国的税外收费数额大、范围广,以影响税收调控作用的发挥,要想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必须“清费立税”,给税收应有的位置;我国各级各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很不规范,缺乏透明度,通过财政支出变相减免税现象严重,税收成本支出通过财政补贴抵消,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也就难以发挥;税收调节的基础是市场竞争的存在,税收是市场经济社会的税收,离开了市场,税收就不适应社会,财政支出行为的非市场化运作会导致税收调控作用盲区。我们要求税收有调控经济的作用,就必须给税收一能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提高税收的社会适应度,正确给税收定位。当然,税收调控经济的作用有其局限性,税收在调控宏观经济时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要正确认识税收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范围和能力,不要把税收不能解决的问题强加给税收,也不要把税收调控中出现的问题全部归咎于税收,不要期望所有的宏观调控问题都有税收来解决,要注意运用财政支出的正向调节作用,要注意其他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对税收调节的配套作用,“拉推结合”,更好的调控宏观经济运转。

  (二)、正确认识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突出经济问题

  1.中国经济的最大特点非人口经济莫属,我国15~64岁的劳动人口资源却占世界总数的26.3%,劳动就业压力大,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大,2000年的基尼系数超过0.5,我国税收制度的确立必须充分考虑劳动力问题,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对我国经济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在税收制度的市场化选择上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2.我国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大体在30%左右,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0%,美国等发达国家已超过80%,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40~50%之间,我国单位GNP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6倍、韩国的4.5倍、美国的3倍;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强度分别为发达国家的5~8倍、4~10倍、10~30倍;这是我国众多产业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 .我国的税制设计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技术现状,保护民族工业,保护我国已经取得的竞争优势,公平国际市场竞争;

  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严重,我国工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工业附加值整体上较低,在税制设计上不考虑这些问题,就会影响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商品的价格一般有材料成本、劳务成本、技术成本、能源成本、资金成本、流通成本、信息成本和其他成本、税收成本和利润构成,在国际竞争中,研究同种产品、同类产品或不同产业的产品价格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构成状况和在全球的构成状况,对于我们根据国情,制定有利于本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税收政策,是维护国家权益和企业竞争者权益的市场选择。

  (三)、正确认识开放市场和培育市场的关系

  对国内市场来讲,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加入WTO、开放市场就意味着商品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和供求关系的新调整,这种调整主要是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后的价格拉动,既调整供求总量,又调整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各种、各类商品的单位总量,商品性能价格比的下降、商品新品种的出现、商品的更新换代、商品替代品的出现,启动了潜在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经济融入全球经济,国内生产增加,出口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也拉动国内消费,增加市场需求量;也就是说,国内新增市场的培育是价格拉动和出口拉动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考虑技术进步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价格因素对国内市场的拉动是有限度的,国际市场竞争的成败因素成为影响国内市场培育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税收制度的设立上必须充分考虑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当然,国家在培育国内市场时,由于国内市场对外开放,国家培育市场的成本开支,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几乎是同等公平的受益人,因此,国家在调整包括税收在内的培育市场的政策时,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对象、范围、力度,以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四)、正确认识“公平税负”在国际竞争中的含义

  经济全球化丰富了“公平税负”的内涵、扩大了“公平税负”外延。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公平税负”,既包括国内省市、地区之间的公平,也包括国际国家、地区之间的公平,没有这一基础,就失去了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公平税负”还包括通过“公平税负”所创造的、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和个人的、“公平”的社会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各国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该使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和劳动力及与其紧密相关的经济资源通过市场公平的在全球配置,创造公平的社会生存环境。“公平税负”要求我们在税收制度设立时,要充分考虑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征收所得税、遗产税等所产生的利益分配问题,保护国内已经形成的国际竞争力,保护国内既得利益主体的利益,以保护国家的全球经济资源的占有份额,培育国内市场应该培育和增强国内既得利益主体的国际竞争力,从而维护国家经济运行安全。

  (五)正确认识市场配置全球经济资源的新特征

  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环境条件下,经济资源的配置趋向明细化、专业化,资金流、资本流、物流、生产加工流、劳务流、技术流、人才流、信息流、知识流等等相对独立的经济资源流,单项或几项结合,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也就是说,经济资源在全球的配置、流动是多渠道、多方式的,真可谓是海陆空全方位,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极小的缺位、错位都有可能引起导致国家财富的损失,甚至导致国民经济的崩溃;因此,我们在税收制度确立时,应根据经济资源在全球流动配置的不同情况,科学的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科学的确定税收调节的广度、深度、力度,确保税收调节宏观经济作用的发挥。

  (六)、正确看待国际税收结构趋同化发展趋势

  国际税收结构趋同化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是国际税收竞争的结果;是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而进行的政策适应性调整,在这一国际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的构建要充分认识国际税收环境和改革动向,认清市场竞争的利益原则,加强国际税收协调,维护我国的利益。

  三、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税收制度的构建

  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式的发展变化,迫使我们必须深化税制改革, “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调整结构、规范税制、强化征管、提高素质” ;当然,税制改革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必须有针对性。

  (一)、优化税种结构

  我国税种结构存在的问题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1.税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分布不合理,实际所征收的税种对捕捉经济活动税源的能力十分有限,税种之间的协调性较弱,某些税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我国税种结构框架存在较大的缺陷,一个优化的税种结构所包含的税种只能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3.税制的分散度指标偏高,税基侵蚀较为严重,整体税制的收入弹性不够。

  优化税种结构既要考虑税种结构框架和税种分布与经济要素的相关度,又要考虑每一税种的税收要素与经济要素的亲和度。从整体上看,流转税是对经济活动的经济资源周转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是对投资人投资收益所征收的税,财产税时对产权所有人所征收的税;这三类税对经济要素的“相关度”与“亲和度”各有侧重,合理构建这三类税,确定各自在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和在调控宏观经济中的地位是优化税种结构的关键。

  流转税与经济运行的相关度最强、与经济要素的亲和度最强,几乎可以触及所有经济资源的流动,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经济资源的配置趋向明细化、专业化,资金流、资本流、物流、生产加工流、劳务流、技术流、人才流、信息流、知识流等等相对独立的经济资源流,单项或几项结合,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这对于完善流转税制就显得特别重要,它既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税源,又可以保护国家经济资源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所以要针对所有的经济资源流动情况,“宽税基、严征管、细调节”,根据国内外经济资源的占有使用情况、根据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情况、根据我国的不同产品和行业的竞争力情况,制定适合我国的流转税政策,尽可能绕开WTO 规则对国内经济发展的限制,创造更大的国际竞争空间,保护民族工业,保护国内已经形成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流转税以增值税为核心,营业税、消费税并存,“三税”并存的局面人为地切断了流转税的链条,影响了流转税的调节功能,同时,由于我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所以不能完全克服重复征税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必须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的税收科研成果已充分论证了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覆盖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2 ,优化流转税税种结构的研究基本完成,但优化增值税内部条款结构的工作尚未开始,我国有望年内加入WTO,研究增值税的内部优化问题十分迫切。增值税的内部优化问题就是增值税的社会适应性问题,基于本文一、二部分的分析,我们认为:1. 增值税作为主要的流转税税种,其调节范围应尽可能的覆盖所有的经济资源流动,2. 增值税的条款规定应有利于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竞争,公平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竞争环境,保护我国经济运行的安全,3.增值税条款规定应尽可能弥补关税调节的不足。

  增值税是对经济资源在周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从经济资源的具体分类上考察,增值额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增值额=新增的资金价值(利息)+资本价值+流通增值+劳务价值+技术价值+人才价值+信息价值+知识价值+投资收益+其他价值

  如果我们针对不同经济资源的增值额,采用不同的税收条款来规定,对经济的调控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例如:假设增值税原税率为17%,我们对劳务价值部分采用低税率,假设为6%; 为保证财政收入,经过对GDP中劳务价值的总量分析,我们应提高原增值税税率,假设为25%,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工资费支出*6%+(销售额*25%-进项税-工资费支出*6%),这样规定显然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社会就业压力大,商品的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弱,我们可以利用增值税的不同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当然,我们在税制设计时,应对资金、资本、劳务、技术、人才、信息、知识等不同的经济资源进行国际比较分析,从而科学的优化增值税,提高其与我国经济的适应性,从而弥补关税调节的不足,以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获得最大收益。当然,这种增值税优化方案是利用了WTO原则规定的缺位,不一定可以长期采用,但在我国加入WTO初期,在我国的经济转型期,这种优化是必要的、可行的。

  所得税对经济运行结果的相关度较强,合理的所得税税制可以鼓励企业家精神、调整投资结构、鼓励投资,我们在优化所得税制时,应充分考虑税制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保护经济激励机制和经济绩效 .全球化减税浪潮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低税率所得税有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抑制本国资本的外流,我们在设计所得税时,应深入理解公平的含义,鼓励投资,鼓励企业家精神;在个人所得税 设计上,应注意税收对人才流动的影响 ,创造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储蓄经济发展后劲。

  对财产征税,我们认为应分清财产的性质,如果对生产经营性质的财产征税会损害投资热情,影响经济运行,我们应该注意生产经营性财产对社会的重要意义,重新认识生产经营性财产的社会属性,我们主张只对消费性财产征税,而且只能对高消费财产征税;财产税只可以作为社会财富调节的补充,倡导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消费行为,促使私人财产的社会公益性转变。

  (二)、公平税负

  我们认为,公平税负包括统一税法、公平竞争条件、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见本文二部分(四)项内容。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职工负担过重,已成为企业发展和企业缺乏竞争力的最大障碍之一,因此应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解脱企业的职工负担,激活国有企业的竞争力,这是当务之急,同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要求,目前全世界实行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地区)至少有132个,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税在税收收入的比重高大30%~50% ,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在不影响竞争的条件下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流转税的起征点过低,现行规定是: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过低的起征点一方面导致实际税负远远低于名义税负,增加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全民纳税意识,使公民视税法为儿戏,我们认为,流转税的月起征点至少应该等于:月职工平均工资额/(利润率-税率),如果低于这一界限就不利于税法的贯彻执行、不利于劳动力就业、不利于培育市场需求、不利于全民纳税意识的提高。

  我们认为,我国“十五”期间甚至更长时间内,我国不益开征遗产税,公平税负和杀富济贫是绝然不同的两回事,中国有传统的“富足”思想和“为富不仁”的是非判断,现在开征遗产税容易抹煞企业家精神,损害激励机制,不利我国经济的腾飞,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个人的消费支出终究是有限的,加上我们的财产税机制,适度的社会财富集中对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个人财产用于生产经营,它就变成了社会财产,对参与经济发展的财产征税,既是重复征收,也是影响私人财产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研究公平税负,我们就不能忽视财政支出的公平性,经济资源全球流动,税负公平了,但对财政支出所形成的公共产品的消费不公平,同样是一种税负不公,税收支出与税收收益不成比例,这必然影响经济的运转和经济资源的流动,因此,我们必须完善公平税负的配套措施,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民主理财的公共财政体系和廉价又廉政的政府管理体系 ,纳税人的税收支出与税收收益应当是一致的,市场选择政府,政府必须适应市场。

  (三)、完善税制

  “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是新时期的治税方针,我们认为,任何税制的完善必须有其社会基础,必须提高其与全民的相关性,我们应抓住社会保障税开征的时机,建立与税收相关的个人保障账户,宣传税收,提高税收与公民个人的直接相关度,从而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税收的市场化选择是一种趋势,是纳税人与政府在市场机制调节下双向选择的结果,我们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原则设计税制,从而加快我国经济的腾飞。

  庞凤喜,《论未来税收环境与我国税制发展趋势》,《地方税务》杂志,2000年第4期;

  《经济全球化、WTO与现代税收发展》,作者:邓力平,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一章

  《经济全球化、WTO与现代税收发展》,作者:邓力平,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一章;

  张木生,《跨世纪的回顾与展望——兼说财税》,《中国税务》杂志,2000年第一期;

  《经济全球化、WTO与现代税收发展》,作者:邓力平,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三章;

  《经济全球化、WTO与现代税收发展》,作者:邓力平,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二章;

  邓子基,《世界税制改革的动向与趋势》,《税务研究》杂志,2001年第5期;

  胡金木、罗天舒,《加入WTO对我国税收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税务研究》杂志,2000年第7期;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十五”计划建议问题解答》,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年10月第一版,p11;

  卢仁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深化税收改革》,《税务研究》杂志,2000年第10期;

  刘建民、吴金光,《论税种结构优化》,《税收研究资料》杂志,3/2001;

  参照陆炜、杨震的《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分析》,《税务研究》杂志,2000年9~12期,及《税务研究》杂志2000年第1期至2001年第5期有关增值税的研究成果;

  冯兴元、魏志梅,《哈耶克的税制效率与公平原则思想及其现实意义》,《税务研究》杂志,2000年第8期;

  郑榕,《人力资源国际流动的税收政策》,《税务研究》杂志,2001年第5期

  邓子基,《世界税制改革的动向与趋势》,《税务研究》杂志,2001年第5期;

  张木生,《民主理财的公共财政和廉价又廉政的政府》,《税务研究》杂志,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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