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河南省交通运输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部分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纳增值税。5月31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王淑君等,并请他们就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利好效应和对河南省经济结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剖析。
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
此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标准提高至500万元,达不到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试点税收政策,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低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税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