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党中央通过“一号文件”的形式,宣布农村新政策: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取消农业税,取消烟叶以外的农林特产税,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实施直接补贴政策,逐步扩大对农民的补贴范围。2006年,提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了农业税。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
从公元前594年春秋时期鲁国实施的“初税亩”,到2006年全面废止《农业税条例》,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实行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就此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