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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尤科斯下属油站售“大麻伏特加”酒再惹麻烦

2004-06-11 10:10来源:中新网·章田
    据俄罗斯《莫斯科时报》报道,不知道是不是俄罗斯政府各部门有意与俄罗斯石油工业巨人尤科斯公司作对,此前因为涉嫌偷税、漏税及诈骗案件而遭起诉焦头烂额的尤科斯公司的老总们于日前又碰上了一件麻烦事。由于尤科斯公司下属的一些加油站出售一种名为“伏特加酒”而遭到俄罗斯联邦缉毒局的调查,俄罗斯联邦缉毒局怀疑尤科斯公司利用这种酒为毒品作宣传。

    据尤科斯公司下属公司Voronezhnefteprodukt的发言人普罗科尔-梅尔库索夫(ProkhorMerkush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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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此次事件的起于今年4月2日,俄罗斯联邦缉毒局的三名探员在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在沃罗涅什所经营的第26号加油站内没收了几瓶产自捷克的一种名为“伏特加”的烈性酒。俄罗斯联邦缉毒局随后草拟了一份文件指控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违背了俄罗斯行政管理条令第6章第13条的规定,根据这一条件,任何商品上禁止为毒品进行宣传,文件还声称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的行为还违背了俄罗斯的《广告宣传法》,根据俄罗斯《广告宣传法》,酒类和毒品都禁止进行广告宣传,俄罗斯缉毒局还声称法院方面只要看一下加油站所出售的伏特加酒的标签就知道这起案件可以好好进行一番追究。

    “伏特加酒”是一种装在透露玻璃瓶中出售的烈性酒,在瓶身上印有一片碧绿色的叶子。这种“伏特加酒”的酒身标签上写着:“伏特加酒:一种酒精饮品,酿自种子萃取物,饮用这种美妙的酒浆的同时不要忘记它会给人带来一种非常特别的力量。”

    最后,俄罗斯联邦缉毒局将尤科斯公司旗下的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起诉至沃罗涅什法院,最后,沃罗涅什法院专门聘请了心理语言学专家对“伏特加酒”的宣传用语进行了一番心理语言方面的评估,最后沃罗涅什法院终于在本周一裁定,“伏特加酒”的宣传用语更多地是用于宣传促销伏特加酒,而不是为毒品做广告宣传。而且沃罗涅什法院还裁定,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并没有违背广告宣传法,因为该公司并没有以任何其他的广告方式来推销伏特加酒。

    梅尔库索夫于周二表示,Voronezhnefteprodukt公司并没有打算进一步在此案件上纠缠不清,但同时他也表示令他感到奇怪的一点是这些在俄罗斯全国范围内各地的商店当中均有出售的伏特加酒为何仅仅在尤科斯公司旗下公司所经营的油站商店当中出售就会遭到没收,对此他说道:“这有可能意味着有些人是在出于某种原因而在故意作秀生事。”然而,一名缉毒局的官员则表示这一事件并没有完结,对此这名官员进一步表示:“他们赢得了今天的第一场官司,但又有谁会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但毕竟尤科斯公司在被各种诉讼案件缠得分不清东西南北的情况之下能够赢得一场官司也算是对他们心理上的一种极大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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