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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预习: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10
普通

第三部分
第九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二、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注意】

  1.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2.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变更的情形:(1)准则要求;(2)变更后能够更可靠、更相关。

  3.体现重要性原则。

  4.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应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

  5.当期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报表相关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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