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预习: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2-08-10
普通
第三部分
第九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二、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注意】
1.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2.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变更的情形:(1)准则要求;(2)变更后能够更可靠、更相关。
3.体现重要性原则。
4.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应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
5.当期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报表相关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