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5月5日-19日
内容摘要:浙江省2010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5日至19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4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准考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于9月30日前将各市考生的准考证寄至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考生请于10月11日至15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领取。
关于做好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考发〔2010〕16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高三个级别,定于10月17日进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2:00-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考试:
①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②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或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至2010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证书的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考初、中级的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高级审计师的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初、中级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高级各科目试题均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征订考试用书、网上交考试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5日至19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片1张(另备一寸照片1张用于报名卡),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18日至20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和订购考试用书。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今年首次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高级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级别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考人员还应在现场认真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此卡需送审计署考试中心读卡,传输过程中请勿折),并粘贴一寸照片1张。《报名卡》根据“汉字区位码表”(可上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下载)填涂,要求完整、准确,卡中“考试报名号”栏,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填涂,填涂规则为:前2位为地区代码的后2位,后四位为从“0001”起始的序列号,“考试地区”栏不填涂。
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报名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卡》和《报名表》按考试级别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3),务必于5月28日前,将《报名卡》、《报名表》、《汇总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4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准考证发放办法。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于9月30日前将各市考生的准考证寄至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考生请于10月11日至15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领取。省部属单位考生的准考证,由考生或所在单位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领取。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八、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征订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的通知》(审考办字〔2010〕2号)要求,今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报考条件审查现场同时征订。
需要订购考试用书的人员填写《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以下简称《征订单》,附件5),并按征订单所列价格交纳书款。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数经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时,务必将相应的书款汇到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账号:33001619880059618211,开户行:建行杭州体育场路支行,请注明“审计考试用书款”)。省里在收到书款后确认征订并将书运往各市。考试用书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级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0年修订版),共2册。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新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此外,根据《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7年、2008年和2009年高级审计师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九、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审计署12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审计署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十、成绩公布。
2010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与审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