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2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福建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及类别、级别的我省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请将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三、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成绩合格人员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书签注“达到我省合格标准”,分别由省、设区市职改办加盖印章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