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2号)和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四部经典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津人专职[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领取成绩通知书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合格标准
1、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我市地方合格标准为45分,1972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2、古汉语考试各级别成绩的我市通用标准为55分,1972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合格标准为40分。
二、领取成绩通知书有关事项
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取成绩通知书的日期,领取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和我市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