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考指南
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请在报名之前认真阅读本报考指南。
一、报名准备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进行网上报名:
(一)与二代身份证上一致的电子相片或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
(二)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报名规则
(一)全市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凡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学生、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人员,需通过“所属区域:441201肇庆市市辖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考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选择其所属区域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会计信息服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点击“考试服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办理确认和缴费业务)。
三、个人和团体网上报名
(一)个人可参照《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所属地市选择“4412肇庆市”。
(2)按报名规则正确选择“所属区域、考试名称、报名点名称”。
(3)填写考生来源以及报考密码。
考生来源分为“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三种,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填。已经在本系统报过名的考生请使用旧密码,新考生则需要设定新密码,密码要固记。
(4)填写报名资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资料,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修改,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办理考试确认和缴费手续: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二份(在职人员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有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提供);
(6)单科、双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双科或单科者提供);
(7)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报名信息表上的数码相片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数码相片左侧空白处);
相关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缴费后,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二)团体可参照《团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向所属地财政部门申请团体账号和密码。
(2)正确选择“行政区域、考试名称”。
(3)正确输入团体账号和密码。
(4)点击“增加”键,填写报名资料。
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将每位考生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团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考生的报名资料(按照报名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单双科分开装订)。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提供);
(4)单科、双科、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双科或单科者提供);
(5)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报名信息表上的数码相片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数码相片左侧空白处);
3、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缴费后,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相符,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