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合格标准50分
2012-10-19 15:44来源:丽江市财政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云南省财政厅通知,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0
|
会计基础
| 100
| 50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100
| 50
|
丽江市财政局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