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3月25日起
2011-03-25 14:54来源:苏州市财政局
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预备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号《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省决定将于4月1日至6月30日正式开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我市于3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停办所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事项。
信息采集工作是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因此,为保证新系统中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正确、完整,请本市(不含常熟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务必于4月1日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在充分了解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步骤、方法的前题下,按规定要求准时参加信息采集,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和完整。